一、各项改革情况
(一)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
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已完成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现本院共有11名员额法官;11名员额法官中有2名三级高级法官1名四级高级法官、8名一级法官,没有退出员额的情况。
(二)审判辅助人员职务序列改革
1.法官助理、书记员职级改革和晋升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上级统一安排,本院已进行法官助理、书记员职级改革工作,共有2名法官助理、6名书记员参与改革,现在正在开展法官助理、书记员晋升工作,晋升相关材料已审核。
2.法官助理、书记员与行政人员职数统筹核定情况:按照改革方案要求,本院综合管理类15人,其中:四级调研员1名,一、二级主任科员3名;三、四级主任科员3名。
3.员额法官后备力量情况:目前,本院员额法官年龄结构偏大,缺少青年法官,法官助理人(未入额法官转任),2021年招录1名选调生(法官助理职位),试用期已结束。
4.司法警察警员职务序列改革进展情况: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现司法警察警员职务序列改革还在进一步开展中,前期准备工作已做好
(三)职业保障方面
1.三类人员职业保障落实情况: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均已落实工资、绩效奖金、退休、医保、车补、差旅等待遇。
2.员额法官职业尊荣感方面:全院员额法官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素质、提升法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做到了公正司法、文明司法、廉洁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牢记初心和使命,以法官职业和身份而感到光荣和自豪。
(四)聘用制文职人员及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
1.聘用制文员:2022年年初,本院共有文职人员7人,2022年8月招录文职人员3人,截至现在共有文职人员10人。文职人员加入法院队伍,对审判中心工作起到了很强的助力作用,无论是审判业务庭的书记员还是综合部门的文员都为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工作注入了新的力量,使法院队伍不断壮大,队伍整体稳定,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2.人民陪审员: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通过个人及组织推荐、人大任命,本院41名人民陪审员全部到位,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促进案件质效的提高。
(五)内设机构改革成效情况
1.内设机构改革实际完成情况:根据《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院制定了《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设立5个内设机构:政治部(审务督察室)、执行局、综合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另设直属机构司法警察大队,机关党总支按党章规定设置。现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已完成。
2.人员安置和分流情况:原有人员结构大体无变化,原有各审判业务庭人员归入综合审判庭;
3.内设机构改革带来的成效:通过内设机构改革,原有的10个内设机构变为现在的6个机构,改革符合林区法院的实际工作和人员情况,有利于提高法院审判工作质效,促进审判、执行、行政等各项工作更高效地开展。
(六)员额及编制省级统一管理方面
法官员额及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使法院队伍各类人员结构不断完善,法官队伍不断丰富壮大,有利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更好地发挥各类人员的作用。
(七)法官权益保障落实情况
本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制定相关制度文件,严格落实法官权益保障;目前没有法官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在落实队伍建设改革过程中,有时对文件精神的理解不够透彻,导致工作做的不够深入细致,通过仔细研读文件、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解决了存在的问题。由于林区法院历史遗留问题,各类人员职级存在超职数情况,且干警年龄结构偏大,通过调整人员类别、人员退休等方式已慢慢消化解决。
三、2023年工作打算: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队伍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已经完成的各项改革成果,对于还未完成的改革,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完成各项改革具体工作。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2 13:59:42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