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院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调解与判决结合、审判与执行兼顾的原则,开展法院各项工作,为珲春林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2016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3件,其中旧存44件,新收319件。在所有受理的案件中,刑事案件24件;民事案件280件,执行案件58件,行政案件1件,上述案件中已结案335件,未结案件28件,结案率为92.28%。
(一)、2016年刑事庭共受理刑事案件24件24人,其中旧存1件,已审结24件,结案率为100%。其中盗窃3件5人;盗伐林木5件5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4件9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3件4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发的林木1件1人;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1件1人;非法占用农用地2件2人;贪污1件1人;失火1件1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2件2人;受贿罪1件1人。平均审限20天,无抗诉案件。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规范审判程序,努力实现量刑平衡,对判处缓刑人员定期回访,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逐步完善电子诉讼卷宗管理、案件信息化管理等应用系统,使案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二)、2016年我院共受理民事案件280件,其中旧存35件,共审结256件,结案率91.43%,所审结案件中,调解与撤诉180件,调撤率68%,所审结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裁定移送4件,占结案数1.6%;裁定驳回2件,占结案数0.8%。有1件上年度旧存案件报请延长审限后结案。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具体体现为:入额法官全员办案,取消院长、庭长审批案件,案件谁承办谁终身负责。2016年民事案件数同比上升44%的情况下,结案率同比上升6%,充分体现了入额法官全员办案的优势,实行谁承办谁终身负责,法官审理案件更用心,书写裁判文书更规范。
2016年我院对社区建设加大法律服务力度,尤其是对一些拖欠物业费、拖欠取暖费的矛盾纠纷案件,法官多次深入社区,针对双方诉辩事由,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增强双方的法律意识,告知相关法律规定,使大部分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是履行合同义务,防止矛盾激化。
(三)、在立案工作中,2016年我院立案庭共受理各类
案件363件,其中刑事案件24件,民事案件280件,执行案件58件,行政案件1件。在立案工作中,加强立案审查,及时填写立案审批流程表,为方便群众诉讼,实行网上立案:93件,所有案件做到了无错立,无漏立。
在工作中实行“一站式”服务,设立了院长接待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切实落实便民措施;积极做好案件庭前调解工作。在司法统计工作中,立案庭司法统计员每月按时报送,从未出现超期、漏报、虚报、错报等现象。
2016年立案庭共接待来信来访36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60余人次,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疏导、教育、说服等工作,努力避免矛盾激化,使信访工作取得实效。今年,我院继续保持了涉诉零上访的好成绩。
随着《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的出台,法院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我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四)、在审判监督工作中,2016年我院审判监督庭共受理民事再审案件1件,旧存案件7件,结案7件件,未结1件,结案率为87.5%。在审理再审案件中,法官认真负责,及时纠正原审判决,保证案件公正,促进社会稳定。
(五)、在审判管理工作中,主要以评查、通报、督促检查审判质效等方式行使职权。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由立案庭对全院案件进行统一立案、统一分案,审管办对案件全程跟踪督办,扎实搞好案件评查、卷宗录入及裁判文书上网工作。2016年,各类案件的裁判文书上网为341件,除不应上网的文书外,裁判文书上网率为100%;审管办评查案件335件、评查文书质量335件、本院自查335件,已通过省院“双百”核查标准。对所查处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这些措施有效地杜绝了“问题”法律文书出院,“瑕疵”案件卷宗入库;对应上网的案件的法律裁判文书,全部上网,从而保证了审判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
(六)、在行政审判工作中,2016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件,行政案件较少,法官主要在化解行政争议上下功夫,针对辖区实际情况,指导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有针对性的做好法律宣传工作,使林业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七)、在执行工作中,2016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8件,执结43件,执结率为74.1%。在工作中,我院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两性一化”的要求,对化解“执行难”进行研讨,始终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注重执行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执行案件“四查到位”,建立和启动执行案件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被执行人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惩治老赖,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在司法警察工作中,2016年以最高院开展的《警务技能大训练活动》为契机,加强岗位练兵,在5--9月份,每月利用10天的时间组织开展了队列、擒敌拳、应急棍等司法警察基础技能训练,在8月中旬,派出2名司法警察参加了州中院法警队组织的为期10天的大比武集训,并在8月末代表全州林区法院司法警察参加了“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
2016年,司法警察大队共完成值庭35次,出动警力70人次;押解、看管被告人27人;协助执行20次,配合执行局实施拘传1人,在押解、看管、值庭过程中,无人犯串供、自杀、自残、行凶、脱逃等事件发生;无打骂、虐待被告人、当事人现象发生;无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九)、在宣教、政工人事工作中,宣教工作方面,一是完成了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年鉴及政教宣传关于“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活动方案、上报材料的撰写与制定工作。二是建立电子法院微信公众平台,更好地宣传我院各项工作,提高珲春林区法院公信力;三是注重调研,做好经验分析,撰写调研文章及典型经验材料,全年共在本院微信平台发布本院审判、行政工作信息29期,撰写论文3篇,案例分析2篇。四是做好法院人员培训的组织与上报工作,2016年我院共有20余人次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人事工作方面,一是准确完成本院各项人事信息的填报工作,二是完成全院干警2014、2016年度工资晋级、晋档及调整补贴津贴、工资核定、警衔套改、审批工作,三是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工作及全院干警的养老金纳入省人社厅信息采集系统工作,四是根据州委组部的要求,做好全院干警的档案审核、补充、装订工作,五是做好全本干警的在省委组织部的职级备案工作,六是做好员额内法官等级重新评定及上报工作,七是做好干警职务职级并行的评定、上报及工资套改工作,八是做好全院干警工作证、执行公务证的办理工作,九是做好全院各部门、干警的评优奖励工作,十是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各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工作。
(十)、办公室全力做好后勤保障、院务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法院司法文书、行政公文、公章管理,做好审判、网络信息、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建立了档案组织体系,将档案库房规范化,同时对职工食堂做到专人专管。二是在经费和诉讼费及罚没管理上,严格按财务制度做到了收支两条线,严守规章,严格审核。三是加强物资装备、警务用车管理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规范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司法能力
2016年,按照上级法院的整体部署,我院以提高司法能力为核心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
(一)、加强班子建设,一是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政治与业务学习,带头学习“两学一做”文件精神,带头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会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带头学习先进法官的先进事迹,带头学习各项法律业务。二是建全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了班子成员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能力;三是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落实一岗双责制。在年初,院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分管庭室负责人都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使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四是班子成员带头办案,推进领导干部法官角色回归,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队伍建设,我院坚持以班子带队伍,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使队伍在执法能力上、法官素质上、人员管理上和规范化建设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提高。
一是抓好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本院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建工作,院长、副院长亲自为全院干警组织上党课,全面解读党章、“四个全面”、“三严三实”等理论的科学内涵;七.一期间,院党组带领全体干警赴汪清县祭奠革命烈士童长荣同志,缅怀革命先烈,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夏秋全院干警在院党支部的号召下,积极为被台风“狮子山”影响的受灾区进行捐款,全院干警共捐款3700元。
二是继续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推进工作
依据《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吉林省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做好员额内法官的各项工作。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服务审判大局
随着吉林电子法院建设和延边林区法院司法三公开平台(内网)的开通,2016年,我院逐步推行“司法三公开”业务,在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以建设和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进程,促进司法公正。
1、开通了三级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的正式开通,对全面加强我院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2、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加快我院信息化建设步伐。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2016年我院在网上开通诉讼公开平台,当事人可以在网上进行案件查询、诉讼指导、网上预约立案等服务;并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老赖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同时我院又开通了网上司法拍卖业务,使执行工作更加透明、公开。
3、加强裁判文书上网与案件录入工作,安排全体干警分批去上级法院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干警对电子卷宗系统的应用能力。
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2016年,在开展“两学一做”教育的基础上,我院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深入推进中央、省政法委“三严三实”专项活动有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年初,班子成员与各庭室负责人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使责任落实到位。制作监督卡、打造廉政文化走廊。2016年,我院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五是抓好司法能力建设,以提高法官技能和案件质量为重点,加强业务培训。2016年我院先后派出20余人次参加省高院、中院组织的立案、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审判监督、执行、行政、党支部书记、预备法官、双语法官等培训,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办案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在法院文化建设活动中,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为指导,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鼓励干警积极投入宣传调研工作,加强司法宣传和论文的撰写。为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组织法官干警参加排球比赛、乒乓球比赛、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展示了干警才艺,提高干警的凝聚力。同时为干警参加了人身保险、进行了体检,体现了院里的关怀。
三、强化能动司法理念,为林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
2016年上半年,我院加大法律宣传工作, 5月初,我院全体干警走进珲春市杨泡乡泡子沿村,与该村委会联合进行一次普法宣传活动,我院干警通过现场解答、向群众印发传单1000余份,对来农民群众关注和遇到的有关身边的法律问题,进行耐心地疏导解答。
四、认真落实全省法院系统超标准建设办公用房的通知
我院党组非常重视此项工作,院长、庭长主动搬出超标准备办公用房,全院现在已无超标准办公用房。
五、加强审判法庭建设工作
为了适应现代审判工作需要,突出审判工作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我院积极加强审判法庭建设工作,在省院、中院、珲春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审判法庭用房已于2016年10月4日开工建设。
六、拓宽渠道,认真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了促进我院审判工作更加公正透明,我院安排专人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积极配合人大执法检查工作。
一年来,虽然我院在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是:一是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电子法院的应用、新类型案件的增多,需要法官进一步提高综合业务能力;二是法官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在法院管辖上,由于历史的原因,导致案件数量较少。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七、2017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提高审判人员素质,坚持宽严相济、打防结合方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和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林区经济发展。
2、全力加强民事案件审判工作,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加强对林区民调组织工作的指导,发挥基层民调组织的作用。
3、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加强便民措施,到林场、乡镇等基层单位进行巡回审判,与市法院就案件管辖问题积极沟通,扩大案源。
4、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加强政治学习,完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两学一做”指导思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加大法官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
5、进一步加强法官员额制工作,促进法院各项审判机制的开展。
6、加大审判法庭办案用房建设工作力度。
7、为珲春即将成立的虎豹公园提供法律服务。
8、加强立案管理工作,提高林区法院服务社会的能力,确保有诉必立,维护珲春社会稳定。
9、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我院公正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