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周来到一家陶瓷厂应聘陶瓷设计师,应聘的时候该单位承诺正式工作后会跟周周签订劳动合同。可是,入职的时候该厂并未与他签订合同,直到试用期过了该厂也没有跟周周签订劳动合同。无奈之下,周周找到了该厂的人事经理询问。经理说回复周周:新员工工作满一年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你现在还不能签。那么,该单位的规定合法吗?新员工报道后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呢?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及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周周到该公司正式工作之日起即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当时未签劳动合同,周周在自他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以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又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该厂聘用周周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仍未与他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向他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2 13:30:06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