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林区基层法院自实行审判流程管理以来,立足于基层法院审判实际,积极推进和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加强审理执行期限监督,保证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院自2018年至今无超审限案件。三年无超审限案件,我院有以下几点工作经验:
一是重视司法理念培养,把审限意识作为执法办案的基本要求。召集法官集体学习程序法、开展“审限与司法公正”专题研讨会等方式激励法官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二是加强规范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审限管理的重要保障。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案件审执期限监督的暂行规定》、《关于违反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暂行处罚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为法院公正高效办案提供操作依据,为审限监督等业务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把网络技术作为审限监督的有效手段。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数字法院等审判流程管理软件,使所有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增强了审判执行活动的公开化、网络化、智能化和透明化,确保了审判流程管理的公正高效。
四是成立专职管理机构,把审限监督作为审判管理的日常工作。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院案件审限进行监督管理,专职负责全院所有案件的期限监督、审判事务的管理工作和信访工作,每月对案件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保证了审限工作管理的日常化和审限监督不缺位。审判管理办公室建立案件审限管理台帐,对本院案件进行审限动态监控,定期排查和清理,对临近审限且未结案的案件应及时警示、催办,对登记备案的延长审限案件及暂停计算审限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对超审限案件进行通报并要求承办人撰写书面报告进行说明。
五是明确监督管理职责,把审限监督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审限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工作,对各业务部门和承办法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行统一考核,同时把审限监督作为考核中层干部“一岗双责”的一项指标,激励全院人人重视审限工作,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
六是不断拓展工作思路,把多元矛盾解决机制作为执行审限管理的创新举措。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坚持以法律为底线原则,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基层组织、律师援助中心和行政部门等部门的力量优势,尽可能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缩短办案周期。
几点建议:
一、设立专人对全院各类案件的立案、分配由立案庭实行统一的归口管理,由立案庭按照各业务庭人员在位情况及职能直接分案到具体承办人,减少案件运转的中间环节。凡正常分配到各业务庭并明确到具体承办人的案件,无特殊情况不能退回立案庭更不能未经同意更换具体承办人,以确保审限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二、加强部门内部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健全案件催办督查及通报制度,对临界审限的案件,除各部门自行催办外,审限管理室每月提前10日电话催办一次。严格规范审限管理制度,对无法律文书及相关延审手续的一律按超审限案件通报全院,杜绝案件久拖不决和超审限问题。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18 09: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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