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提取的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案件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情况汇总分析如下:
一、审判质效
(一)收结案总体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共受理各类案件(含执行)28件。其中,年转旧存0件,新收28件;审(执)结案26件,未结案件2件;结案率92.86%。
2022年第一季度新收同比减少13件,同比下降31.71% ;结案同比减少14件,同比下降35%;未结案件同比增加1件,同比上升50%;结案率同比下降4.7个百分点。
(二)2022年第一季度诉讼案件总体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本院共受理诉讼案件7件,其中,旧存0件,新收7件,结案6件,结案率85.71%,未结案件1件。
2022年第一季度诉讼类案件新收减少8件,同比下降53.33%;结案减少8件,同比下降57.14% ;结案率同比下降7.62个百分点(见下图)。
2022年第一季度诉讼案件结案率统计表
时间
| 旧存
| 新收
| 受理统计
| 已结
| 未结
| 结案率
|
1月1日-3月31日
| 0
| 7
| 7
| 6
| 1
| 85.71%
|
1—3月共受理诉讼案件7件,其中,刑事1件,占比14.29% ;民事6件,占比85.71%。
(三)2022年第一季度执行案件总体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共收案21件,旧存0件,结案20件,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13.35%,执行完毕率91.67%,全口径结案率80%,终结率0%。
与去年同期相比,执行类案件新收案件数减少5件,同比下降19.23%;执结减少6件,同比下降23.08% ;未结案件增加1件;结案率下降4.76个百分点。
(四)结案率情况(全口径)
2022年第一季度我院结案率为92.86%,延边两级法院平均结案率81.23%,全省法院结案率65.54%,,高出全省均值27.32个百分点。
(五)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100%。
(六)简易程序适用率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共4件,适用普通程序1件,我院第一季度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80.00%,低于全省均值(92.54%)12.54个百分点。由于诉讼案件数量少,部分小额诉讼案件适用诉前调解,简易程序占比低,造成建议程序适用率低于全省均值。
(七)院领导审执结案件数情况
该项按年度进行考核,院长审执结案件数量指标应当不少于本院法官平均结案数量的5%;其他院领导平均审执结案件数量指标应当不少于本院法官平均结案数量的30%。
(八)卷宗归档率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无超1个月未归档情况。
(九)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暂无监管案件。
二、审判质量
(十)服判息诉率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上诉1件,服判息诉率80%,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均值(86.20%)6.2个百分点。
(十一)生效案件服判息诉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100.00%。
(十二)2022年第一季度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无被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案件。
(十三)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无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
(十四)其他指标情况(加分项5分)
(1)人均结案数
2022年第一季度我院人均结案2件,全省均值35.99件/人。
(2)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
2022年第一季度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2.3天,高于全省均值(30.4天)8.1天。
(3)调撤率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调解4件,调撤率83.33%,高于全省均值(47.50%)35.83个百分点。
(4)上诉案件流转周期
2022年第一季度上诉案件1件,上诉流转周期21天,低于全省均值(73.45天)52.45天。
(5)旧存未结案件占比情况
无旧存案件。
三、司法公开
(十五)裁判文书公开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已生效裁判文书(上网数)20件,裁判文书上网率为73.08%,由于不公开文书信息无法上传系统,裁判文书上网率无法达到100%。
(十六)庭审直播数占比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受理诉讼案件数7件,庭审直播数2件,庭审直播率28.75%。
(十七)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审判流程信息应公开案件数为7件,有效公开案件数7件,有效公开率100.00%,文书笔录公开数 40件,文书笔录公开率571.42%,电子送达数45件,电子送达率642.86%。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提高案件审判质效。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服判息诉率,继续加强案件质量,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继续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在保证案件审判效率同时,也要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坚持做到质量与效率统一,尽量避免判决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
(二)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加大审判流程信息、庭审活动、文书笔录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隐私保护。
(三)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强化诉前调解力度,坚持以诉前调解为主,诉讼方式为兜底的工作原则,强化分调裁审机制,统筹调配审判资源,及时化解纠纷,将纠纷止于诉外,推动法院纠纷解决机制纳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二0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1 10: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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